影视音乐 影视音乐的艺术形式 德绍:试谈影视音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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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罗·德绍:试着说说影视音乐

 

若试着描述至今仍不存在的东西,并且在少数人的脑子里,它代表这一种未企及理想品,必定是一件难事。人们写了很多,也引起了学术上不上争论。因为人们没有从根本上去理解原则上的东西,因此还无法真正去争取。如果我们理解“解释说明”这个概念的意思,就会发现,现在的电影音乐一般具有解释说明的特点。不久之前,人们还误解这个概念,夸大了它解释的特点,认为图片的每个细节都要有音乐般的注释。人们在细密画中迷失自己,四处寻找“标题”,将之转化为音乐作品。人们将魅力四射的打击乐大师当做“精神之主”倒也无伤大雅。40年前,这种技艺统领歌剧,或者说不是歌剧,而是瓦格纳创造的乐剧。主导的旋律不复存在。乐剧凭借着瓦格纳开创的艺术思想大获全胜。

 

我们这一代的模范代表是巴赫和海德尔,而且我们走的是一条纯粹的音乐道路。假如,我在下面要比较影视音乐与舞台剧音乐的异同,我绝不会说,未来的影视音乐需要依赖于任意一种音乐。恰恰相反。只要这个愿望还保持一种理想化状态,我们就必须让它与联想联系起来,不是和任何一部乐剧,而是只和那些我们还铭记在心的古老而优秀的“歌剧”联系起来。威尔第在这点上走得比莫扎特远,他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启发。

 

对电影配乐的缔造者来说,电影胶片就如同歌剧作曲家的剧本。二者都是通过同样的方式,赋予枯燥无味的材料以十足的生命力。也就是说,要有创造性地判别出感觉。一部缺乏音乐的电影正如一场没有音乐的歌剧,不完整,毫无作用。看电影就像听歌剧一样,很少将每个人物,每次登场,每个细节都可以分解为乐段,而领会气氛,理解主旨和人物塑造才是唯一值得追求的。这不仅在艺术上是有理有据的,而且在其作用中也是不可缺少的。例如在咖啡厅里,乐队刚奏响华尔兹,而乐曲的诠释未被重视,情节发展就由图片连接而成。

 

所以,人们仅在“反音乐电影”中便通过音乐的真实形式获得合乎艺术的一致性。如此一来,音乐就可以表达一些无法看得见的东西。反过来,如果可视的东西声音过大,那么会令人反感。

 

然而,在令人感动的时刻,也许任何人都不比音乐的诠释更值得关注。人们常想,一个错误的音符比一支不合时宜的曲子更具干扰性。有些东西糟劣到人们怎么也无法让它改头换面。您可以在电影的正版作曲中找到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。当然了,很多情况都给出了,但这些场景不具有代表性的音乐刻画。

 

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,我们很少让作家、导演和作曲家共同工作。这是一个不负责、令人遗憾的特征,许多权威人物没有向艺术家请教。要知道,艺术家如保罗·亨德密特和库尔特·魏尔都渴望为电影配乐。我总想起巴斯特·基顿的电影和保罗·亨德密特的音乐。难道这不美妙吗?人们一本正经地认为,只有在咖啡厅的感伤乐曲和无声戏剧影片中,大众才会心满意足。和其它艺术门类相同,电影音乐也有它自己的伟大任务,那便是在人类文化发展中划上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
 

出处:《影视使者》,书号:13, 1929. 1. 14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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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选自《影视使者》,1929年(第1页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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