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生

国歌的产生


国歌是作为某一民族或人群的音乐标记而产生的。与现代民族感一起发展起来的还有“爱国主义歌曲”以及18世纪上半叶的“国家音乐”。

 

接着,出现“哀乐”,其选自德国作曲家格奥尔格·弗里德里希·亨德尔的清唱剧“灵魂”(1739年),詹姆斯·汤姆森和托马斯·阿恩共同完成的“统治吧,不列颠尼亚!”(1740),最后才出现了国歌。最古老的国歌当属荷兰国歌“威廉姆斯·凡·那叟”(1568/69)和英国国歌“天佑吾王”(1745)。

 

国歌的产生有出自政治方面、军事方面及社会发展的考虑。半数以上的国歌则是基于国家秩序,大多是根据主权、国家及政权体制而定的。

 

    1/4的国家行为也要应由普通民众以“主人翁身份”来参加,而这是同过公开选择并确定新国歌的方式来实现的。只有剩下的1/4的国歌确实与历史紧密相连:歌曲一般代代相传,同时因为其有高度知名度,在国家危难时刻便成为“民族歌曲”,之后便成为国歌。

    

    (来自:Harry D. Schurdel: 各国国歌。 朔特音乐。SEM 8221